七大罪:嫉妒
神話代表人物:海怪利維坦 (Leviathan)
狹義:由愛生恨
廣義:憎恨比自己更好的人,恨到想毀掉他
利維坦比較沒有人格化惡魔的形象,而是一隻兇惡的龐然大物,或者可以形容成一個團體,一個企業,或一個國家,比較貼切的形容就是大企業吞併小企業,覺得對方有自己沒有的產品或專利,想要索取卻被對方所拒絕,好一點用錢和法去逼使對方就範,差一點就藉著網路或媒體去釋放不利對方公司的謠言,即能用錢解決,都還算是小事,但不肯配合,就直接化身為利維坦,把對方吃掉。
我們在網路社群中,最常見就是帶風向,或者人格抹殺,主要時憑藉著網路與媒體傳播速度快,人們不會去在乎消息面的正確與否,只要看到影,就可以發動攻擊,可以產生立即性的效果,等到消息澄清,就是好幾個月後的事了。若進入到法律程序,時間就拖得更久。就人格抹殺而言,是一種相當狠的手段,多數案主都應無由來的言論攻擊,導致精神受到影響,發生憂鬱症、躁鬱症或者社交恐懼症是很習以為常的事,嚴重一點,就會讓案主生命消逝調。
言論自由雖好,但沒有拿捏好分寸,或者有群體的最高利益,都會形成巨大的吞噬怪獸,只憑「別人說」就可以訂下罪名,這些無冕王在社群中屢見不鮮,無法去體會受到滿身是傷的痛楚,在乎的是「自己認為的正義」。